前段時間參加了一次培訓,培訓老師講過未來的個人所得稅納稅單位可能將會發生改變。講了一個生動有趣的小故事,中國有位財政部官員去美國訪問當地,當地的官員跟他講了一個實際發生的故事,上周他幫助鄰居清理了院子,鄰居給予了一些感謝費,下周就接到了稅務機關的電話你應該報稅了。這件事提醒我們,未來我們國家也會做到這種納稅及時性,當時聽完感覺應該還離我們很遙遠,但是看了一些相關的資料和新聞報道,感受到離我們其實并不遙遠。
個人所得稅擁有兩種形式,個人為納稅單位和家庭為納稅單位,我國采取以個人為納稅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采取了以代扣代繳為主、自行申報為輔的征管方式,有著征管成本低、效率高的優勢。但是有著未考慮家庭整體收支及負擔情況,有失公平。家庭成員之間不同稅率轉移收入避稅的缺點。家庭為納稅單位有著充分體現稅收公平原則的優點,但對征管水平要求比較高,要求稅務機關能掌握家庭各成員收入等信息。
有關專家的建議,從現階段征管體制實際出發,以家庭為個人納稅單位會成為我國個稅改革的遠景目標,當然會考慮到房貸利息支付、醫療支出、教育支出方面的影響,細化因素必要的進行稅前扣除。還提到了對于現階段個人作為納稅單位和未來可能以家庭作為單位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思路,全國統一的自然人稅號:大家將會有例如唯一的身份證號一樣的個人所得稅稅號,將會完善國民納稅信用評級應用于生活各方面,提高社會稅法遵從度,會完善納稅人自行申報系統方便報稅,相信這將會是個人所得稅發展的大趨勢。
財務部:相鑫